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1月27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交通部电煤抢运检查组来唐山港检查电煤抢运工作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唐山市港航管理局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协调组织唐山港辖区涉及电煤运输的各港口经营企业,全力投入到电煤抢运工作当中,千方百计保障电煤安全通畅运输,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与各相关港口企业保持联系,及时协调解决电煤运输当中遇到的问题。
自1月27日至30日,唐山港已抢运电煤23.07万吨,装载电煤船舶12艘次,平均日装船量5.76万吨,日装船3艘次,有力保障了南方电厂对电煤的需求。(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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