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急慢性肾盂肾炎、肾小球肾炎的肾病患者注意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本月23日发布2008第001号《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河南省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肾宁散胶囊”(广告中称“AST-120特性炭”)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其销售。
据介绍,“AST-120特性炭”实际上是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肾宁散胶囊”。经核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未批准过名为“AST-120特性炭”的药品,“AST-120特性炭”既不是药品通用名称更不是药品商品名。“AST-120特性炭”实际名称为“肾宁散胶囊”,其主要成分为“西瓜翠衣、紫皮大蒜”,而“AST-120特性炭”与“肾宁散胶囊”之间毫无关系,用“AST-120特性炭”代替“肾宁散胶囊”宣传,纯属虚假宣传。
此外,“肾宁散胶囊”经国家批准的药品功能主治范围是“消炎、利尿,消除浮肿及尿蛋白。用于急慢性肾盂肾炎、肾小球肾炎。”而不是广告中所谎称的:“适用于急慢性肾小球肾炎、急慢性肾盂肾炎、肾病综合征、IgA肾病、肾衰、尿毒症、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病、狼疮性肾炎、紫癜性肾炎、痛风性肾病、多囊肾等各种肾病。” (来源:人民网-健康时报)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