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2月1日电(记者徐旭忠)重庆市质监部门第四季度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抽查结果显示,这个市部分企业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合格率不足三成,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此次抽查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共有34家、88批次产品,检验合格23批次,合格率仅为26.14%。
烟花爆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使用违禁药物氯酸盐。由于氯酸盐反应温度低、爆炸力强,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烟花爆竹类产品不得使用氯酸盐(摩擦类、烟雾类除外)。在此次抽查中,有7批次产品的烟火药使用了氯酸盐。
二是内包装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产品属危险品种中的爆竹品,国家标准对其包装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在此次抽查中,有51批次产品的内包装标志不合格,主要是没在内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
三是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过长或过短。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过长或过短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在此次抽查中,有54批次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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