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2月1日电(记者卢志勇)福建厦门市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之后厦门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达到1500元,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建农在2月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厦门市对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且已纳入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参保人员,按照上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的幅度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5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05元。
在普调的基础上,厦门还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对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对在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前获得高级职称资格且被实际聘用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至60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0元。
林建农说,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厦门市基本每年都进行养老金调整,从2006年到今年的三次调整,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了450元,增幅最大。今后厦门还将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长效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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