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月1日在韩国首都首尔拍摄的韩国外换银行办公楼。当日,韩国首尔中央地区法院裁定,美国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孤星基金公司在收购韩国外换银行信用卡部门的过程中存在操纵股票价格行为,判处孤星基金公司和韩国外换银行各支付罚金250亿韩元(约合2650万美元),同时裁定,孤星基金公司韩国地区负责人保罗·柳因共谋参与上述股价操纵行为而被判处5年监禁。新华社/法新
韩国首尔中央地区法院1日判定,美国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孤星基金公司2003年低价收购韩国外换银行信用卡部门过程中犯有操纵股价的罪行,判处孤星基金和外换银行各罚款250亿韩元(约合2650万美元)。
法院还判处孤星基金公司韩国地区负责人保罗·柳因共谋参与股价操纵罪名成立,判处他5年监禁。柳因当庭被收押。
宣判后,检方和控方均表示要上诉。
控方指控说,在孤星公司收购行动前,孤星公司、外换银行和柳因共同散布谣言说,外换银行很快将对信用卡部资产减缩,这导致外换银行信用卡部门股价下跌,孤星公司得以用便宜价格获得信用卡部,外换银行其他小股东因此损失了226亿韩元(约2440万美元)。
检方认为,对柳因处以5年监禁量刑太轻,要求判处他10年监禁。
孤星公司则称,在收购行动中没有违法行为。该公司董事长约翰·格里坎去年12月11日在法庭上为柳因作证说,外换银行董事会的确严肃讨论过对信用卡部门资产缩减的计划。
法院认为这种辩解不成立,因为“外换银行可能有意愿实施对其信用卡部的资产缩减,但有意愿和确实准备实施是两回事”,“被告当时知道,实施资产缩减有难度,而且外换银行并没有认真考虑这一举措。”
法官援引控方证据说,孤星公司的收购行为发生在传闻出现一周后。
法院同时指出,现以被孤星公司控股的外换银行在收购前利用公众信任,指使其高管通过新闻发布会宣布虚假的公司资产缩减计划。
孤星操纵股价收购外换银行信用卡案是韩国对孤星公司展开的一系列调查的一部分,检察机关还指控这家总部设在得克萨斯州达拉斯的基金公司游说韩国政府官员夸大外换银行的财务状况,以便能低价控股外换银行。
目前,韩国财政部金融政策局前局长边浩阳和外换银行前行长李康源都已遭起诉,罪名是涉嫌渎职。如果这两人被判有罪,韩国金融监管机构就可以取消对2003年孤星基金收购外换银行的认可。
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说,当初孤星基金以1.38万亿韩元(约14亿美元)收购外换银行的价格,比这家银行的市值低20%至30%。
法院1日的判决使孤星基金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外换银行股份的计划面临巨大监管障碍。据报道,孤星公司希望将其持有的51%的外换银行股份出售给汇丰银行。韩国监管部门此前曾表示,法律方面的问题一日未解决,上述交易就将不予批准。(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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