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丽珠、张小林)春节将至,石家庄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分类施保、临时救助等办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节。
节前发放养老金和救助资金。春节前,石家庄把2008年3月份养老保险金、2008年1至2月份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位,同时将1至2月份城市低保、第一季度农村低保金发放到位。
1至2月份,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补差额50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一次性救助每人100元;对停产半年以上或欠发工资3个月以上的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困难职工,发放两个月的救助资金,每人每月200元。
继续对城市特困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补贴。采暖费补贴在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同时,把2007年度住房困难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并自今年起扩大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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