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形式再次提醒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的9类地区以及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的时间。
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本市五环路内,农历三十、初一全天、初二至十五早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奥运场馆,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点军事设施等9类地区及其周边为禁止燃放地区。
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办公室提醒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投掷烟花;不要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