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罗沙、韩洁)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正式启动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财政部教科文司负责人5日就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需要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财政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有力推动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免费开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07年,财政部下发《关于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财税政策的通知》,对地方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4月至9月,财政部又组织开展进一步推动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专题调研,研究提出了相关财政支持政策。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大力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把这件利国利民的事办好办实。
问:财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
答: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照中央规定的免费开放范围,重点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资金,鼓励改善陈列布展和举办临时展览,支持重点博物馆提升服务能力,对实行低票价的博物馆和自行实行免费开放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省份给予奖励。中央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将与建立中央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一并研究,列入中央部门预算。
地方财政部门也将相应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当地博物馆、纪念馆免费或优惠开放的经费投入,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落实博物馆免费或优惠开放所需补偿资金,落实配套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经费,落实增强接待能力、增设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手段所需资金,落实人员培训经费及增加业务时间和业务强度的必要补助,保证博物馆正常、有序、高效运转。增加改善陈列布展和办展经费投入,吸引更多的公众走进博物馆,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的教育功能,使其更好地成为社会公众的精神殿堂。
问:在经费保障方面,如何界定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职责?
答: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是全国人民普遍受益的政策。经费保障按照事权明确、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努力调动地方积极性,建立起中央与地方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担:
第一,列入免费开放名单的地方所属博物馆、纪念馆门票收入减少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运转经费增量由中央财政分别按照东部20%、中部60%和西部80%的比例进行补助。
第二,科学划分等级,着力支持重点博物馆提升服务能力。划分博物馆的等级,应与行政管理级次有所区别,需要综合考虑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播重要程度、藏品数量、展厅面积、人员构成等多种因素科学界定。要按照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原则,将部分地方所属的代表中华民族历史文明的重点博物馆确定为国家级博物馆,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帮助其提升馆藏条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展示水平,加强馆际交流和举办展览等。
第三,地方所属博物馆、纪念馆改善陈列布展和举办临时展览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四,实行低票价和自行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中央财政对成绩突出的省份给予奖励。对未列入《通知》规定免费开放范围但实行低票价以及比实施步骤提前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所需相关经费,地方财政要切实承担保障责任。中央财政将根据地方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以及公众反馈意见等,对成绩突出的省份给予奖励。
问:财政资金在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提升?
答: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是手段,最终目标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升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为确保免费开放取得预期成效,充分挖掘博物馆、纪念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按照文化体制改革中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遵循博物馆、纪念馆运行规律,进一步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和财政投入方式,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努力推进博物馆、纪念馆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不断增强博物馆、纪念馆的运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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