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2月12日电(记者潘莹)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市向居民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将不低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总数的35%。这是乌鲁木齐市一度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后,为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而推出的新举措。
从2004年到2006年,乌鲁木齐市共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73万多平方米,2007年开发量几乎为零。根据住房保障规划,今年乌鲁木齐市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4万平方米,约8400套。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称,今年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中的3400套由政府集中建设,其余的由开发商在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中采取配建的方式进行建设。
据悉,今年乌鲁木齐市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将严格按照购买条件予以销售,即购买者须有本市常住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13平方米,且被民政部门认定是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