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没电子电器将一律作定点销毁
晨报记者葛志浩报道 记者日前获悉,为加强对电子废弃物的管理,本市率先响应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今后本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罚没且需销毁的电子电器产品,将一律作定点销毁处理。
据了解,电子电器内部往往藏有各种“危险分子”,如铅、汞、铬等,它们不仅对人体有害,如处理不当,还会使环境遭受污染。从今年2月1日起,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废弃电子电器既不得交给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处理,也不得随意弃置或混同生活垃圾处置,这为保护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对此,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废弃电子电器处理企业,在处置过程中须遵循不少规矩,如不得擅自将拆解零件流入市场,必要时由执法人员现场监督销毁;处理过程中不得产生新的环境污染以及定期检查电子废物销毁处置及资源利用情况等。
据悉,新办法实施之后,本市首批由闵行工商局罚没的拼装杂牌电视机百余台已交由本市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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