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机关、公司企业放春节长假或下班之后的时间,多次潜入写字楼内盗窃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并销赃。1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赵九华等3人提起公诉,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昌和提起公诉。
2007年2月至7月间,赵九华等3人以撬门、翻墙、挖洞、砸玻璃门等手段,先后潜入温州市鹿城区海关大楼、规划局大楼以及多家公司的写字楼内进行疯狂盗窃,其中仅在规划局大楼就窃得笔记本电脑6台。据交代,他们共窃得笔记本电脑8台、液晶电脑2台以及打印机、数码相机等物品,后卖给黄昌和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