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兑现借钱给亲戚经商的诺言,竟敲诈女友父母的钱财,结果被女友报警将其抓获。1月24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苗新柱提起公诉。
2006年秋,苗新柱与娟娟(化名)相识。娟娟见苗新柱为人“豪爽”,又与自己是同乡,便对其一见倾心,不久两人即同居。
2007年10月,苗新柱的姨夫陈某因周转资金紧张,找苗新柱借2万元钱,仅有1万元积蓄的苗新柱为表现自己的豪爽,当即夸下海口,承诺三天内借给陈某2万元钱。三天后,因陈某一再催问,苗新柱竟打起敲诈娟娟父母2万元钱的歪主意。
2007年10月11日,苗新柱偷偷给娟娟的父母打电话,称娟娟被其绑架,让他们速往指定的银行卡上存入2万元钱,否则就撕票。娟娟的父母听后,立即存了2万元钱。当晚,娟娟碰巧给父母打电话,得知了此事,遂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