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11日报道,济南刚解禁放鞭炮的头几年,人们放鞭炮的热情很高。到今年,新鲜劲过了,孩子们更多的是去看电影、玩游戏,或跟着大人出去旅游,放鞭炮的热情开始下降。
事实上,其它城市也出现了类似迹象。
如杭州某小区八成业主拥护“禁放”,通过民主决策,约定今年过年不放烟花爆竹;再如北京的朝阳区和丰台区,去年就出现了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热情降低现象。
在禁放时偏要偷着放,在解禁后反而没了高涨的热情,这不是因为百姓喜欢和执法部门捉迷藏,而是因为他们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弊端认识需要一个过程,转变千百年的传统习俗也需要一个过程,找到替代燃放烟花爆竹的休假娱乐和节日庆祝的新方式同样需要一个过程。
在公众未能认识到位的时候,实行“一刀切”的禁放政策,只会是“强扭的瓜不甜”,执法者和百姓往往“双输”。反之,政策顺应人心,跟着民意走,同时注意加强引导,做好相关服务,就能使百姓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应该怎么做才是最好,达到政策导向与民心所向的良性互动与“双赢”。
事实上,在解除禁放政策之后,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鞭炮生产、销售、燃放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大了对燃放鞭炮安全的宣传教育、信息发布等力度,把过去花在禁止百姓燃放鞭炮的精力,用在了为百姓燃放鞭炮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上。
与此同时,看电影、玩游戏、旅游等休闲方式的兴起,也让百姓有了更多的娱乐选择,燃放鞭炮的热情自然会逐步降温。
可以期待,随着公共文化产品的进一步丰富,随着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的更加到位,污染环境、制造噪音、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放鞭炮习俗可能会渐渐被人们冷淡。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担忧如何才能保留这一传统文化习俗呢。
这事给我们的最大启迪是,要充分相信百姓的自治能力,政府部门要做的是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而不是动不动就禁这个禁那个。
疏导比严禁更有效,再简单不过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