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2月7日)下午2时许,随着一声巨响,项城市南顿镇刘寨村村民张国华家的房子飞上了天,张家6口人全部身亡,邻居2人也在爆炸中死亡。大年初二下午,记者赴项城市采访发现,现场已被当地政府部门全部推平,当地警方称此举是“防止进一步坍塌”。
爆炸原因仍在调查之中。(2008年02月13日 郑州晚报)
据记者报道,事故现场是在事故发生几个小时之后,当地县乡政府组织人员推平的,共动用了两辆铲车和一辆挖土机,一直干到次日早晨,用了十几个小时。“总共推了6家的房子,约30间,目前还没谈到赔的事儿。”当地派出所指导员刘警官介绍,具体爆炸原因还在调查之中。至于为何有关政府部门急于推倒房子,他解释说,是为了防止房屋进一步坍塌,造成危险。很多村民认为,政府部门如此急于推倒房子,不利于调查爆炸真相。
这是一起造成8死3伤的重大事故,按常理,当地政府首先应该及时抢救爆炸事故中受伤的村民,安抚死难和伤者家属,疏散安置因爆炸被毁坏民宅中的村民;其次,保护爆炸现场,以便于调查事故原因。可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具体爆炸原因还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当地政府就匆匆忙忙地推平了事故现场,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当地派出所刘警官的解释是:防止房屋进一步坍塌,造成危险。很显然,这种解释是站不住脚的。爆炸发生后,当地政府如果及时疏散并妥善安置被毁民宅中的村民,即使房屋进一步坍塌,又有什么危险呢?有必要推平现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生产法》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规定,“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该村的很多村民也认为,政府部门如此急于推倒房子,不利于调查爆炸真相。可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当地县乡政府在爆炸事故发生几个小时后就组织人员破坏了事故现场。难道当地政府有关人员真的不明白吗?这就不得不让人们对当地政府的行为产生猜想和疑问。
对于当地县乡政府推平爆炸事故现场的行为,笔者认为,“防止房屋进一步坍塌,造成危险”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恐怕掩盖安全监管责任、保自己的乌纱帽,才是真实意图。(宋宝石)
页 (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