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亿元拨往雪灾区
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111亿财 政部门调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本报讯 (记者 贾中山) 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透露,截至昨天,中央财政共安排和拨付各项救灾补助资金约27亿元,同时为帮助受灾地区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财政部向受灾地区紧急调度了63亿元资金。
今年1月10日以来在我国发生的极为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截至2月12日,灾害波及21个省(区、市、兵团),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111亿元,其中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湖北、广西、四川等省(区)受灾较为严重。
由明春介绍说,在27亿元中央财政拨款中,补助地方的救灾资金大约25亿元,补助中央部门的救灾资金2亿元以上。这些资金主要用于灾区,特别是重灾区灾民转移安置的生活救助,包括滞留在公路和铁路的旅客临时生活补贴、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灾区城乡低保对象的临时生活补贴、防疫防病、物资供应、农业林业生产救灾、教育和广电系统的救灾工作,还有公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等恢复生产生活的各项救灾支出。同时,为了帮助受灾地区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财政部向受灾地区紧急调度了63亿元资金。
另外,财政部门还积极应对各地和灾区的物价上涨,及时调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由明春说,2008年继续执行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在此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开始,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对受灾相对严重的7个省(区),从2月1日起,再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个月临时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