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记者李俊) 昨日,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在江城求职的农民工朋友,充分了解我市为农民工及其子女提供市民待遇的12项优惠政策。
在定点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减免相应的培训技能鉴定费用。
在定点人力资源机构求职登记,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优胜者,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的技术能手,推荐参评优秀农民工。获得“武汉市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农民工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机构受理时,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收费、管理、入学等方面与城市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农民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享受免收普通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门诊注射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待遇。
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等条件,农民工与市民一视同仁。
农民工子女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城市学生同等对待。
市、区公共人力资源机构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向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自愿参加技能鉴定,合格者可获颁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农民工一律享受政府出资购买的武汉市外出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
农民工有权申办用工单位参加的各类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