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2月14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记者从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爆竹烟花经营燃放有序,确保了全市人民安全欢乐祥和过春节。
春节期间烟花鞭炮经营与燃放是安全事故隐患的重点。为此,我市从源头上抓起,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确定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经营时间从去年腊月二十至今年元宵节。
本着“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城区和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进行了合理设置,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城区由市安监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供销社及有关镇、街道按规定布设及监管;其余网点由镇、街道责成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按规定布设及监管。临时网点布设完毕后,市、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分组进行了现场检查。临时销售点实行定点经营,不得走街串巷、赶集销售烟花爆竹;网点周边50米内不准设立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在学校、幼儿园、医院50米内和加油(气)站100米内、山林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集贸市场、车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区附近设立并储存烟花爆竹;严禁在销售点附近试放、燃放;每个销售点存放量不得超过10箱。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了培训对检查达标的网点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培训结束后,对考试合格者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不合格者一律撤销布点资格。据统计,全市培训烟花爆竹经销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27人,全部考核合格。
在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过程中,我市强化执法,全力抓好安全监管工作。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后,市安监局完善救援预案,严格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条例》规定,实行分散定点销售。将常年证和临时证,分别分配至各镇(街道),先由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安全条件初审;再对申请办证网点进行安全条件复审,不符合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不予审批发证。市安监局成立执法检查小组,分片包干,集中力量在春节期间开展全天候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一旦发现违规存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在规定的经营场所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我市成立了由市公安牵头负责,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控制非法生产原材料来源,堵塞非法产品销售渠道,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出动宣传车、报刊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自觉在规定区域内正确燃放鞭炮,杜绝了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韩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