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丛民通讯员葛红普王宏田)日前,记者从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困难企业职工有了个人医保账户,这类职工不需个人缴费,其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将与正常企业职工没有区别。截至今年1月底,该市为98家困难企业的25218名职工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所需的资金已经筹集到位,2月份这些职工的个人医保卡上就将有钱可刷。
根据《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8%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按上月本人工资收入的2%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对于困难企业,职工按工资总额的5.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而个人账户金的构成主要是参保人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用人单位缴费总额中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原来困难企业由于不按正常规定比例缴费,其职工只享受大病统筹待遇,不建个人账户。
据介绍,这次为困难企业职工建立医保个人账户,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而是由政府出资补齐所需费用,困难企业职工将享受与正常企业职工完全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济南所有困难企业职工的情况已经摸清,建立医保卡所需的资金已经筹措到位。另外,划入个人账户资金的具体比例将按照正常企业职工的标准,按年龄段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