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2月15日电 (宋学春 戎洪兴)2月14日,青岛开发区辛安街道北泥社区59岁的农村低保户赵吉敏从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得知今年的补助标准又上调了后,高兴得合不拢嘴:“政府前年把俺家的救助标准从每年960元提高到了每年1800元,今年新年刚过,又调到了2400元,生活越来越有保障了,真是赶上了好时代啊。
”这是青岛开发区瞄准全国先进地区保障标准,为建立与全国最好开发区相适应的保障机制而推出的系列社保新政的一个缩影。立足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的经济实力和厚积薄发的区域财力,按照党的十七大“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青岛开发区依照普惠的原则,日前新增投入资金近1700万元,对涉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三大社会保障体系的15项保障指标全面上调。
此前,青岛开发区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三大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退有优抚”的保障机制。但是,由于受政策、财力等因素制约,青岛开发区社会保障还存在着部分保障项目标准相对偏低等问题。青岛开发区此次对社会保障水平的全面提高,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全覆盖。
在社会救助方面,青岛开发区大幅提高了城镇和农村低保、孤老和城乡孤儿补助、优抚对象住房维修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标准,建立了临时医疗救助、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助学补助及低保边缘家庭医疗保险补助等制度。
其中,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在前年翻番的基础上,再次上调30%,达到每人每年2400元,并新增了2000名低保人员,达到了4970户;城镇低保人员保障标准也由每人每月的260元提高到320元;孤老、孤儿补助标准则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320元;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病种由4个扩大到44个,实现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的衔接,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患病人员救助标准翻番,分别由6000元、5000元提高到12000元、10000元;此外,青岛开发区还建立了无能力住院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对确诊患重大疾病而又因经济原因无法住院治疗、不能享受大病救助的58名城乡低保家庭患病人员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最高4000元救助,对77名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患病人员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最高3000元救助,救助金额根据患者所患病种确定。对符合条件的43户优抚对象住房进行维修,补贴标准为1.5万元/户。
在社会保险方面,主要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略超物价增长的幅度,将2004年、2005年、2006年内达到领取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的养老金,分别由278.2元、305.6元、342元调整至322元、337元、36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住院及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也提高到35%。
在社会福利方面,建立7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百老人生活补贴制度。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发放150元体检补助,百岁老人每月发放400元生活补助。
致力于建设全国最好开发区的青岛开发区,近年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建设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预计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90亿元,工业总产值1400亿元,全口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5亿元,其中辖内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亿元,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保持了30%的增长幅度,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中的位次由2002年的第9位跃升到第5位。
青岛开发区始终坚持民生为重,努力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中,青岛开发区切实加强和谐社区、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个“全国首创”、两个“全省领先”、三个“全省率先”:“六型社区”建设地方标准被国家民政部誉为“黄岛模式”、“全国首创”,青岛开发区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和“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两个街道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省领先;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城乡统筹就业、城镇非医疗保险人员医疗保障和城乡一体化分类救助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