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湛江二月十五日电(梁盛杨东海) 记者今日从广东湛江司法部门获悉,一宗由广东省公安厅与香港、澳门警方联合查办的、发生在湛江市境内的首例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案件,近日已经当地法院一审审结,谭亚荣等六名被告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据介绍,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六日,粤澳警方携手合作,分别在广州、珠海、湛江和澳门四地采取行动,捣毁制假证窝点,成功破获了一宗特大提供伪造出入境证件、组织内地居民赴澳非法打工犯罪团伙案件。一举成功抓获庞某、谭某等七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另外还抓获四名准备持伪证赴澳门非法打工的人员。澳门警方据此查获四十六名涉嫌非法打工人员,其中四十二名是湛江人,全是妇女,有三十六人是持伪假证件,六名是偷渡者。
据湛江坡头区法院查明,谭亚荣等六名被告人均是湛江坡头人。二00六年一月六日至十一月七日,被告人谭亚荣、庞彩兰在收取钟少玲、莫伟燕、陈志玲等二十六名妇女每人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的人民币和相片后,由充当中介的颜色宪将照片交给珠海市华丽数码摄影冲印店的冯俭鸿,冯俭鸿在网上发给王天友伪造澳门身份证和回乡证,最后转交给谭亚荣分别发给去澳门的上述二十六名妇女。随后,谭亚荣将这些妇女送到珠海和澳门后,交由非法逾期逗留在澳门的庞彩兰安排住宿,并向部分妇女收取房租。
法院认为,谭亚荣等六名被告人出入境提供的“回乡证”,属伪造的出入境证件。构成了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谭亚荣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庞彩兰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颜色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庞虾妹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李均来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庞友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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