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岁末年初,电费回收作为供电企业年终考核的关键指标,成为职工们关注的焦点。电力体制改革及供电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化以后,尽管电费回收手段日臻完善,但电费回收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难,拖欠电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解决电费回收难,农村柜台收费的推行,在规定时间内对没有交清电费的用户开展电话提示、短信提醒或上门催收等多元化服务应运而生。不过更有甚者将此种服务“创造性”地延伸:索性自己掏腰包先垫上,待电费考核期过后再向客户收取电费,于是便滋生了“垫费“服务的现象。
表面上“垫费”服务拓展了优质服务的“新领域”,提高了企业的电费回收率,保证了收费人员考核过关,还减少了用户的滞交电费处罚。但是这种“垫费”服务不仅影响了企业员工的个人利益,更重要的是滋长了用户的依赖心理,削弱了用户用电及时缴费的观念,偏离了国家依法治电的轨道。对企业来说,除垫资方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外,这种做法还不能反映电费回收的真实水平,给企业管理层带来误导,纵容了一些用户的恶意欠费。
每个工作人员对的电费回收有不同的做法,电费催缴工作更多的需要靠工作能力、沟通技巧和个人魅力,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多反省一下自己的平常抢修服务是否到位,宣传沟通是否做实,能否把客户当自家人来对待,解决好这些细节问题,电费回收工作就主动多了。
安徽省 刘思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