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自己并没有殴打岳母,对方出示的证据皆属伪造 |
岳母称遭女婿驱赶时自己挨打受伤 |
一说父母侵占自家房屋 一说遭女儿女婿殴打驱逐
争讨三居室 至亲上公堂
年近六旬的两位东北老人三年前来京,一直住在女儿家,如今却称遭女儿女婿驱逐。而无奈在外租房的女儿女婿一纸诉状将二老告上法庭,称老人抢占他们的三居室住房,要求二老腾房。昨日上午,奥运村人民法庭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近两个小时的激辩后,双方对解决方案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法庭调解无效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
庭前争吵
女儿未出庭 老人“很遗憾”
三年前,张老太和李老汉来京照顾待产的女儿,老人称是因女儿有“为二老买房养老”的承诺,才选择离开东北老家,住在女儿家中的。
距开庭还有10分钟时,被告李老汉和张老太到场,立刻与女婿孟某发生激烈争吵。对于女儿未出现,李老汉称在“意料之中”,张老太则表示“十个月没见到她了,今日很遗憾”。
庭上激辩
女婿出录音 岳母举照片
●争论焦点1
来京是受邀还是不请自来?
上午10点,法庭准时开审。被告张老太和李老汉表示,当初来京是应女儿数日电话的苦求。来京后,女儿、女婿也曾经承诺“为二老买房养老”,如今承诺没有兑现,他们有家难回,只能住在女儿家中。孟某否认曾做出过许诺,并表示当初两位老人来京并不是原告李某本人请来的,“我们当初没有主动请求老人帮忙照料孩子,而是老人主动提出的,他们不请自来。”他同时出示了相关录音证据。两位老人则认为录音“不完全,难以展现完整情况”。
●争论焦点2
老人是否曾遭殴打?
庭上,张老太还出示了去年4月4日后自己受伤的照片,称当天遭孟某驱赶时被其殴打,才导致受伤(见图)。
孟某说,自己并没有殴打岳母,对方出示的证据皆属伪造(见图)。他表示,那晚以后自己和妻子就无法回家,“当晚全部经过都是岳父母为蓄意占房所为。”
被告二老则回应,女儿、女婿是主动搬走的,“如果我们是强占住房,你们10个月来为何从未提出要求回家居住?”
●争论焦点3
解决方案是否合理?
在最后陈述中,孟某提出解决方案:“如二老同意搬出,原告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每年医疗费超过2万元的部分,原告承担50%。”但此方案遭二老反对。“首先应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租房、买房都可以。”老人表示不接受法庭调解。后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为了给他们租房,我们曾经找过很多处,但他们都不满意。”离开法庭时,孟某表示,自己提出的解决方案已经“很合理”,对方没有接受,他觉得“很失望”。
庭后释疑
为人处事、生活习惯 两代矛盾多
庭下,孟某对记者说,二老还有一个儿子在京,但却几乎不管老人的生活。“平日里他们重男轻女的态度也很明显。”孟某表示。而张老太则表示“这跟儿子毫无关系”。孟某还告诉记者,在共同居住的两年多里,他和妻子与两位老人的生活习惯有很大不同,“但这不是主要原因,关键是我们看不起他们的为人处事。”他指出,岳父的母亲90多岁高龄,岳父母每年退休金不下3万元,但始终未尽过赡养义务,“他们处处向‘钱’看。”李老汉则对此说法予以否认,他认为与女儿、女婿产生矛盾的原因就是自己和老伴“无利用价值”了。晨报记者 刘奕诗/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律师观点
儿女住房父母也不能侵占
针对案情,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的周建军律师表示,房屋的产权人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于侵害和影响其权利行使的行为均可提起诉讼,即使侵权行为人是产权人的父母,产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包括向法院提出对其父母的腾房诉讼。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但是这种赡养义务应当在子女的经济能力范围内。如果父母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原则上赡养费应该均摊或由子女轮流赡养。如果父母另外有住房或生活比较富裕,对于父母的过分要求,通常不会支持。
从本质上讲,腾房与赡养是两个法律关系,在同一案件中不能混同处理。但如果案件涉及亲情和家庭关系,为了缓和家庭矛盾、化解纠纷,法院通常会考虑选择以调解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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