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者侵犯陈冠希隐私权
市人大代表田子军: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针对“艳照门”事件,市人大代表田子军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传播陈冠希系列不雅照片的始作俑者至少侵犯了三层关系:
第一,侵犯了照片作者的版权。
第二,如果是照片内容涉及陈冠希及其朋友个人隐私的话,传播者的擅自公布,则不仅侵犯了相关当事人的肖像权,更侵犯了其个人隐私权,相关当事人可依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从这个层面上来说,陈冠希及相关当事人是事件受害人。
第三,如果照片被鉴定为淫秽色情制品,则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或上升到刑事责任的范畴。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传播淫秽色情照片达到400张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有牟利的话传播200张即构成此罪。同时,其传播淫秽色情照片的行为损害了公序良俗,对整个社会公共道德风尚也造成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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