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出台了《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当前,一些医疗机构频频申报“新项目”提价。由于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加上一些患者的求新求异或“病急乱投医”的心态,使不少患者花了大钱,却无补于事。
对此,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的确很有必要,也很及时。
《办法》在定价时主要遵循两大原则:一是按补偿成本定价。新增项目价格主要按项目直接成本,并考虑市场供求及与相关医疗项目价格合理比价等因素制定。二是符合实际和政策规定。新增项目服务内容应符合实际,按照服务时间、诊疗(服务)规定核定,其中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从紧、从严掌握。这并不错,但患者在治疗后的生命质量也应作为医疗定价的重要参数之一。
比如,对于直肠癌手术,谁能帮助患者去除肿瘤的同时保住肛门,就应定价高:对于乳癌手术,谁能在“干掉”肿瘤同时保留乳房,就应定价高;谁能为未育女性做过子宫或卵巢手术后还保留她们做妈妈的权力,就应定价高……总而言之,在看好病保住命的前提下,在治疗中和治疗后,越能使患者活得有生活质量的疗法,就应越值钱。
长期以来,在很多人心目中,“开大刀”就该花大钱。所谓“开大刀”就是“动作大”,或开肚,或开颅,刀口长,出血多,恢复慢。而借助高新科技发展起来的新医技,却因为“动作太小”,定价也就有了争议。实际上,医疗科技的“人性化”发展应该是越来越远离“开大刀”,医学界应想方设法做到“小切口”,保持患者的生活功能和生命质量,而医疗价格也应起到激励医务界向这方向努力的杠杆作用。
这样做,单次医疗行为的价格可能高了,而社会和个人的总体医疗费用却必然降低。例如,借助内窥镜、超声刀、射频和计算机等的“微创手术”,“小切口”只有几厘米,手术中出血也很少,病人恢复很快。这不仅为病人减轻了痛苦,也降低了术后的治疗与护理成本,特别是由于提高了患者治疗后的生命质量,使全社会的医疗成本也大为减少。这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医疗实践中已得到证实。
既对使用相关新技术、新设备有所鼓励,以便我国患者同步享受国际最新医学成果;又防止巧立名目乱收费,这对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是一个考验。(记者顾德宁)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