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世斌)石家庄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竭力让职工享受更多实惠。日前,在该公司第三届四次职代会上,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制定或修订完善的《员工休假规定》等15项企业规章制度获得通过,其中一些规定的“尺度”比法律规定的条件更宽泛、详尽,最大限度保障了职工权益。
据悉,《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公司便积极参加工会、劳动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班,专门成立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并着手制定和修订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林自强多次强调:“保障好职工权益,才能保护好企业利益,企业修改完善内部制度,这是准则”。据此,公司共修改完善了15项相关制度的50余个条款,废止了“对新入厂职工实行轮岗制的决定”等4个文件,重新修订了“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等3个文件。
据介绍,修改后的企业规章,内容涉及职工休假、女职工权益保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等3个方面。如规定,“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7年,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6个月即可享受孕休假”等。不少职工反映,如今的企业规章,更有人情味。
用户工程处的职工杨彦梅已怀孕近7个月,但她每天还是到办公室来。她说:“按规定我怀孕6个月就能休假了。可我刚怀孕,单位就主动把我调换到轻松一些的岗位上,不用跑工地了。公司对职工这么好,我很乐意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做些事。”
供水厂职工白国华在企业连续工作了8年,职代会过后,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与他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悉,企业已经先后与30多名满7年工龄的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白国华说:“公司处处为职工利益着想,我们工作更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