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程评)16日22时56分,石首交警事故调处中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电话,报称石首市城区绣林大道园丁路路口发生一起警车撞人逃逸事故。事故调处中队接警后立即出警,于23时02分到达事故现场发现,一老年妇女倒在事故现场已经死亡。
接警后,市公安局连夜成立“2·16”重大交通事故侦破小组,调集民警对重要路段和两个收费站进行布控,防止肇事车辆逃逸。调查专班民警从目击者处调查和现场勘查,锁定肇事车为富康型号规格警车及类似特种车辆,并迅速开展摸排,于17日凌晨3时确定肇事警车,并对驾驶警车的驾驶员进行控制调查。
现已查明事故真相:16日22时55分,杨某(男,石首市公安局某处副主任)驾驶一辆警车(富康轿车)沿石首市城区绣林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园丁路路口,将行人田爱香(女,68岁,家住石首市绣林街道园丁新村)刮倒在地后继续前行。稍后,李某(男,40岁,石首市某出租车公司司机)驾驶一富康出租车沿绣林大道由南往北经过事发地段,因李某观察不力,驾驶的出租车再次误将倒地的田爱香碾轧。目前,肇事机动车辆都被扣留,肇事警察及出租车司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石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重大交通事故,及时召集会议,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上门慰问死者家属。该市领导表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