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高志海)经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准允,昨天,在押刑事案件上诉被告人邸某参加了母亲遗体告别仪式。据了解,这在二中院尚属首次。
昨天上午8时许,50岁的在押被告人邸某在7名法警的押解下,来到母亲的灵堂前。
“妈,我来了。”邸某噙着泪花跪倒在地,向母亲遗体深深鞠躬后,轻轻俯身靠在母亲肩头,泪如泉涌。“妈,您安心的走吧,您交代的事情我都会办好……”邸某哽咽着,再也说不出话来。9时左右,向母亲遗体告别后,邸某被法警押解回看守所。
“感谢法院给我这次机会。”邸某说。他被控犯职务侵占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一审法院数罪并罚判处12年有期徒刑。邸某不服,上诉到二中院,目前此案还在二审中。
邸某的母亲已是83岁高龄,邸某案发后,为避免老人精神受到打击,其亲属一直隐瞒真相,直至邸某一审获刑并提出上诉后,家人才将实情告诉了老人。老人得知后,惟一希望就是能活着见到儿子回家。
二审过程中,老人突然去世。邸某的姐姐代表全家向二中院申请让邸某见母亲最后一面,以完成母亲生前遗愿。
经二中院同看守所等单位多方协调,最终准允邸某参加母亲遗体告别仪式。应其家属申请,二中院还特许他在参加遗体告别仪式时不带械具、不穿号服。RB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