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将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2月15日就相关工作下发通知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元宵节历来是举办各种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回城客流压力也将进一步增大,安全隐患相对较多,安全保卫工作不容半点松懈。
各地治安系统要严格落实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对焰火晚会、游园灯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监管,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对擅自举办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立即责令其停止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批准举办的,要指导承办者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整改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要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警力,协助维持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随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对于重大或跨区域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上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派人到现场指导工作。要提前摸清本地区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举办促销活动的情况,按照《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治安灾害事故。(宗边文) (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