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年二十九,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在办公室遇害,一女税务干部同时被杀;凶手、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关六如接着饮弹自杀。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批复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依据是《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
同日,呼市党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和政协发出沉痛宣告,认定王志平“在工作岗位上英勇牺牲,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领导、好同志、好战友,使党失去了一位优秀的民族干部,是呼和浩特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一大损失。”
我对王志平及那位女税务干部的遇害深表同情。本来,人死灯灭,对于已经离开人世的人再去表示什么怀疑,于事无补,于死者和他的亲人也是大不敬的事。更由于我对王书记的为人品格与为官作风,一无所知。对于自己一无所知的事,要发表评论同样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但是我以为,冠以“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英勇牺牲”,“好领导、好同志、好战友”,“优秀的民族干部”,“呼和浩特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一大损失”这样的定语,必然需要事实上的理由与支撑。凶杀事件才刚过去10天,公安机关尚在“侦察之中”,内蒙古民政厅和呼市四家领导班子,能这样轻易地做出结论吗?
首先,王志平是在执行革命任务吗?新闻报道说,“案发前三天,即2月2日,王志平刚刚为儿子举行完婚礼。”当前,举国上下抗雪灾,情况紧迫,王志平却在沉浸在儿子的婚礼喜悦中,这怎么说也和一个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搭不上架。报道里说,“王的儿子曾在英国留学,如今在北京工作。另外,王在呼和浩特市"交警花园"小区还有一套房子,为复式结构,至少有300多平方米。但该房子一直没有装修,也没有人居住”。这就难怪公众要“疑神疑鬼”,王志平家究竟有多少套房子?一套300多平方米的复式结构房价值多少?凭他家的收入能不能买得起这套房?他儿子去英国留学是公费还是自费?如果是自费,近百万的学费又是从何来?能不能把以上情况和他儿子举行婚礼的情况都通报一下?
其次,引弹自尽的凶手、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关六如是敌人吗?报载,去年9月21日,关六如因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荣立个人二等功。功臣怎么变成了“敌人”?消息称,事发前关六如职务被撤,心怀不满。关六如买官不成,遂起杀心。行凶之前,关还留下遗书,足以说明其神志正常。从常识性考虑,凶手竟断然选择在春节之前这个对于国人来说十分特殊的时间杀人和自杀,可见其心结之深,仇恨之深。有句话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那么,关六如自杀前的遗书都说了些什么?他为什么被撤职?他买官了吗?向谁买官?买官的送礼列表是否真实存在?现行吏治中尤其是在干部选任与提拔中,一些地方黑幕后的暗箱交易屡见报端。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因此,关六如为什么要枪杀手握吏治重权的市委专职副书记,这实际上直接决定了王志平遇害的定性和对王志平为官的评价。
再次,一名女税务干部(没有提及年龄以及是否是领导)为什么会在枪杀现场?她是恰好碰上的还是……,人们可以有多种设想:她越级来向王志平汇报工作或告状;她是王志平的红颜知己甚或小蜜;她为关六如做皮条说客等等。奇怪的是,王志平追认了烈士,为何那名女税务干部不追认烈士?如果说王志平在办公室与人交谈是“执行革命任务”,那么税务女干部向市委副书记汇报工作就不是“执行革命任务”?呼市人民政府为何不同时报请她“革命烈士”?王志平追认烈士,难道就因为他是市委副书记?
依笔者看,案件本身情节并不是十分的复杂,为什么不等案件调查水落石出时,再给王志平一个具体的盖棺论定。这也许才是对死者和社会最为负责的态度与方式。现在这样急切地给出一个结论,未免让人难以信服。(南方眼镜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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