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被害案尚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已经作出批复,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2月16日,呼和浩特的几家报纸都刊发了王被追认为烈士的消息。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委四大班子近日将为王举办追悼会。
(2008年2月17日《广州日报》)
王志平同志被害案尚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之际,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快速批复追认王志平同志为革命烈士,我感觉是不负责任的,尽管中国有句老话叫“死者为大”,全社会理当尊重死者,但问题是案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追认,是否欠妥呢?原因有下。
一:最明显的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关六如为何要枪杀市委副书记王志平?杀人与自杀需要下多大决心,关六如行凶其中一定有隐情,根据(新安晚报2月18日)的报道,关六如买官不成,起杀心,在行凶之前甚至留下遗书,遗书中是否有买官的送礼列表和清单呢?如果有,是否涉及到王志平呢?假使涉及到王志平,那么王志平被害的性质完全不同。
二:根据报道“目前王志平同志生前的办公室尚封锁,而警方也在做进一步的调查”。也就是说被害真相尚未大白,我们就追认烈士,那么叫公安机关如何办案呢?一定程度已经防碍公安机关做深入调查的视线,到时如果王志平被害是因为私人收受礼物,个人恩怨被害,那么问题就来了,到时能否再剥夺王志平烈士称号呢?这么明显的道理,难道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就不明白呢?明白为什么不等案情水落石出后再隆重追认与悼念呢?其中是什么原因呢?
三:既然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是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追认王志平为烈士,我承认既然在办公室上班就是执行革命任务,问题是遭敌人杀害,遭怎样的敌人杀害,关六如吞枪前可是一个功臣,07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中荣立个人二等功,同时还是一个开发区分局局长,关六如生前决非敌人,为什么功臣眨眼变敌人呢?其中原因是什么呢?
四:与王志平一起被杀的还有一名女税务官,王志平被追认为烈士,是因为执行革命任务,难道女税务官到副书记办公室汇报工作就不是执行革命任务吗?为何惟独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快速申报追认王为烈士,不快速申报追认女税务官为烈士呢?说明什么呢?
总之还有一些民众很想知道的隐情,譬如,王志平同志有一套300平米的复式结构房,价值多少?他的儿子留学英国,是自费还是公费,要用多少钱?王志平同志的收入是多少?诸多疑问,难怪民间传得沸沸扬扬,我认为警方应该尽快调查,纪检部门也应该介入,尽管王志平同志被害很不幸,人们表示同情与尊重,但同情尊重归同情尊重,被害事实真相归事实真相,如果王志平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泉下有知,他也希望我们地方在工作中不能草率,要取信于民,我们更希望王志平同志是一名光荣的革命烈士。(文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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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