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05年大接访以后,全国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公安厅局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公安机关“一把手”接访已形成机制。
2007年1月,公安部在公安网上开通了厅局长接访系统,实行省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接访月通报制度,对上半年省级公安机关领导的接访情况进行了总结、点名通报。
这一举措有力地推动了省级公安机关领导接访的落实,同时也带动了市、县公安机关领导接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对接访工作和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加强,参加接访的次数明显增多。公安机关领导接访,已逐渐成为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一个亮点,成为公安机关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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