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社会要闻 > 世态万象

律师状告保险公司强行搭售保险 索赔9999元

   本报讯 (记者刘杰)认为乘客购买长途客车票时附加的一元“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强制销售且形同虚设,律师李滨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给予9999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7年11月11日,李滨因到天津出差而购买客票。在赵公口长途客运站,他购买了一张车票后,售票人员在票款之外多收了一元钱,并出具了一张中国人保公司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收据。他当时急于上车无暇多看,后阅读发现,该保险收据约定,保险费为一元,意外险的保险金额为15000元,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险标的金额为3000元。但凭证上没有记载李滨的姓名、年龄等任何身份资料,没有保险公司的公章、地址等信息,也没有保险期限、保险条款等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当时我想,如果发生了事故,如果我的保险单遗失或损毁,那我根本得不到任何理赔啊!”

  回京后,李滨将中国人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一元保险费,同时给予自己9999元的惩罚性补偿金。

  庭审中,李滨再次指出,这份价值一元的意外伤害险没有保险公司的公章、地址、保险合同条款,也没有他所乘车的班次号及时间,更没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的详细身份信息,因此无法得到理赔;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要自愿投保,而长途客运站利用自己的运输强势,并未征得自己同意便售票,属于强制销售;再者,法律已强制客运经营者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公司不会重复赔偿,因此该保险中有关3000元的医疗保险责任形同虚设。

  中国人保公司的代理人表示,长途客运站窗口都贴出了“保险一元,自愿购买”的字样,因此并非强制销售。若乘客遗失或损毁该保险收据,保险公司会根据其他乘客票据、车内物品等来对乘客进行理赔;而且乘客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于承运人责任险,因此说这份保险形同虚设毫无道理。由于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朝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责任编辑:张勇)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李滨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