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7日电 日前,全军各选举单位先后召开军人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以无记名投票的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军队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和军委提名的52名代表候选人,全部高票当选。
这次换届选举,中央和全国人大共分配给军队268个代表名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军队组成了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军委办公厅等18个选举单位。先由基层单位召开军人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旅(团)级军人代表大会代表;而后旅(团)、师、军、副大军区级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召开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一级军人代表大会代表;最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军人代表大会,根据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分配的代表名额,以无记名投票的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军队各选举单位共提名候选人331名,超过应选代表数23.5%,实际选出268名。其中,中共党员266名、妇女22名、少数民族16名、大学以上文化程度216名,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39名,平均年龄53.4岁。与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结果相比,团以上领导干部代表有所减少,基层代表比例相应提高,有5名士官光荣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全军的选举工作,始终在胡主席和中央军委直接领导下进行。有关军队选举的方针原则、解放军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军委提名代表候选人等,胡主席亲自审定把关。军委和总政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对选举工作每个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指导。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先后两次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选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全军团级以上单位都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各单位从确定候选人、制定选举办法到组织投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都严格程序、严密组织。对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普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对反映候选人问题的群众来信,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个别单位候选人差额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重新研究上报。各级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时间均在两天以上,候选人多于应选代表五分之一以上,军人代表大会规模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整个选举工作规范有序,18个选举单位全部一次性选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