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收受抚州“黑老大”熊新兴30万元
抚州市文化局原局长一审获刑
本报讯 姚义良、记者刘太金报道:抚州市文化局原局长付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付某原系抚州市文化局局长、党委书记。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至2005年4月,他在担任抚州市金巢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分别于2002年年初、2003年端午节前两次收受抚州市联达实业公司董事长熊新兴(已判刑)人民币30万元,为联达公司谋取收回工程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利益。2006年11月,他通过其姐姐付某收受抚州市利群网吧老板陈某人民币5万元,对利群网吧的经营予以关照。
鉴于被告人付某案后能据实交代,并退清所有赃款,具有悔罪表现,东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付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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