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指挥马仔 贩毒女理应被判重刑
作者:郭剑烽 宋栽 巍伟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宋栽 巍伟)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张霞因丈夫正被强制戒毒,家中小孩没有人照看,被取保候审。
2007年3月14日,张霞招呼金某等多人在本市一宾馆内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搜得属于张霞的海洛因共27包10.6克。因为张霞丈夫当时正被强制戒毒,家中小孩没有人照看,且其贩毒事实尚在进一步查证之中,张霞即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007年5月17日,吸毒人员给张霞打电话要求购买毒品,张霞指使朱某、吕某将毒品卖出。交易后,四人被公安民警抓获。鉴于这种情况检察机关立即要求公安部门对张霞实施拘捕,此后以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后,张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张霞贩卖10余克海洛因,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量刑合理,并无不当。二审法院遂驳回张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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