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哈利·波特》海报。(资料图片) |
■ 新闻出版总署官员解释恐怖灵异片界定
■ 社会争议不断,有人建议实行分级制度
综合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成都商报报道 昨天,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政策解释称,“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主要是指以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音像制品。
新闻出版总署3月下旬将公布“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查处结果。
这位负责人表示,社会上对“‘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有一些概念上的混淆,‘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魔幻故事、科幻故事是有本质区别的。《西游记》、《封神榜》、《聊斋》等中国传统神话故事,具有较高的文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哈利·波特》、《长江7号》等着力点在魔幻、科幻方面,有利于增进未成年人的想像力和创造力。”
新闻背景
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将被禁售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级新闻出版局要对所辖音像出版单位2006年和2007年已经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一律下架、封存、回收。对于2008年音像年度出版选题计划中含有“恐怖灵异类”内容的,要立即停止制作,撤销选题,删除相关内容。(据新华社)
关注焦点
定义不明会造成“禁令”难行?
根据《通知》所下的定义,所谓“恐怖灵异类”作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的作品。”但采访中,不少人认为这个定义不够明晰,加上文学作品的内容往往很难以用具体的标准来衡量,这就势必会造成“禁令”的难以执行。
记者发现,网络上对此消息的争议也大多集中于此,不少人直接提出“《加勒比海盗》、《哈利·波特》、《西游记》会不会被禁?希区柯克的悬疑片就很恐怖,但那是艺术,是否也会被禁?”
“灵异”禁令是否波及图书?
有关部门人士表示,目前禁令目标仅限音像制品,以后是否会波及其他领域目前尚无定论。此禁令虽然针对的是音像制品,但对于近年搭上了“恐怖灵异类”畅销书快车的出版社和图书公司来说,无异于扑面而来的一股冷风。“封杀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否会波及图书出版?
自2006年开始,“鬼”、“盗墓”等惊悚题材类图书在市场上非常畅销。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灵异”禁令尚未对图书出版计划造成负面影响。比如一直以推出《盗墓笔记》闻名的某文化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公司即将推出的图书中,这类选题依然比较多。
而曾经风靡一时,引领书界“盗墓风气”之先的《鬼吹灯》一书策划人项竹薇告诉记者,虽然不少人把《鬼吹灯》列为“惊悚类”小说,但实际上,它更确切地归类是“探险类”,因为很多看似超现实的奇怪现象,对于出版社来说,今后对于此类选题的把握,主要看其在文学性上是否达到一定水准,而不会单纯的一刀切。
可否采取分级制度?
在通知发出后,各大网站的网友纷纷就此通知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部分网友表示支持,认为这样做对全国音像制品的环境是一次有效整治,特别是一些学生家长表示赞同得多。
更多的网友则将争论的焦点指向了禁令通知本身。搜狐网深圳论坛有网友称,这个通知对于禁令的范围制定得太宽泛,仅仅解释了“恐怖灵异类”电影,而没有划分禁止的明细。
四川省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胡光伟表示:“照我的理解,新闻出版总署这次禁的音像制品应该重点在‘恐怖’类上。”“应该说,新闻出版总署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关于‘恐怖灵异类’的界定太模糊,不好操作。”胡光伟希望看到总署更为详细的规定,“接下来应该考虑出台图书、音像制品的分级制度,这样既保护了青少年,又不至于让几千年来的神鬼传奇断代。”
四川大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也表示,目前最要紧的是尽快出台分级制度,“不能因为刀能杀人,就不准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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