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被告人的哥哥在法庭外翻看着弟弟的案卷说:“都一年了,我弟弟什么时候能回来?” |
保安救同事 被控斗殴罪
受审保安称是职务行为 专家呼吁应为保安立法
昨天,曾经在沙河高教园区工作的4名保安员被押上昌平法院的刑事被告席,另有7名保安被处以劳动教养。事情起因是,得知同事在园区被打,20余名保安有组织地持械前往现场,将对方打伤救出同事。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这些保安涉嫌聚众斗殴。而法庭上,律师和保安员都称“这是职务行为。”保安到底如何“保一方平安?”成法庭焦点。专家呼吁,保安无“法”,难保平安。
事发:保安奉命救护同事
去年3月17日,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保安部负责人任倬接到保安冉红武的电话:“主任,我们的人被打了。几个人开车撞了郭龙阵,正在打人呢。要出事!”任倬问清几人的位置,连忙召集单位里正在打篮球、洗澡的袁国柱、甘景源等20多名保安员赶赴现场。听说同事被打,跳上车的保安个个手里都操了家伙。
在距离宿舍区500米处的南丰路,一群人正手持啤酒瓶子和棍棒正在殴打躺在地上的郭龙阵。见有人赶来,打人的人一哄而散,弃车而逃。但是,保安们还是在麦子地里和土沟里抓住了两个,给了对方一顿拳脚,停在路边的白色面包车也被砸了。
回来之后,被打的冉红武等人说,事情的起因是争抢网吧的机位同一红衣男子发生争执。红衣男子就召集了一车人追进高教园区,用车撞了郭龙阵,暴打几名保安员。于是引发冉红武电话求救的开头一幕。
4月中旬,警察来到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安部,带走了参与打架的十几个保安,这起事件被警方定性为聚众斗殴,任倬、冉红武、袁国柱、甘景源4名保安被刑事起诉,7名保安被公安机关处以劳动教养。
焦点:职务行为还是群斗
昨天在昌平法院的法庭上,“红衣男子”苏亮和4名保安员同时被押上被告席。经过检察院的调查,苏亮2003年就因寻衅滋事罪被昌平法院判刑。与之相对的是,4名保安员中有3人是中共党员,曾经有入伍经历,有两人在部队有优秀士兵的荣誉称号。
“我认为我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同事安危。”在法庭上,任倬、袁国柱、甘景源都称所谓的打架事件实际上是职务行为。“任倬在事发时,电话请示了公司的上级,在上级的允许下召集了保安。实际上,事发地距离保安的宿舍区只有500米。正处在高教园区内,属于公司保安的职权范围……”4名保安员中的3人都做了无罪辩护,案件焦点直指“如何定性保安员的职务行为”,看到有人被殴打,尤其是保安员被打,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制止,难道不是保安的职务行为吗?
公诉人则认为,20多名保安员持械赶往现场,在对方四散逃窜的情况下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做任何记录,仅仅打了对方一顿,不能算是保安的职务行为。
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安部的经理告诉记者,该公司正在建设的是沙河高教园区,平时由100名左右的保安员在此地巡视。但是,盗窃事件几乎每天都发生,保安员被打的事件也发生过两三起。“我们这些小伙子平时巡逻都拿着棍子,不带些械具遇上贼,恐怕自卫都难,如何保一方平安?”这位负责人说,坐上法庭的几位保安员平时表现不错。
如今,劳动教养的几名保安已经被释放,回到公司。
专家观点
法律不到位
保安执法难
昨天在法院的旁听席上,记者意外地遇见了中央财经大学研究所研究员、蓝田股份掘墓人刘姝威老师。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为何关注这样一起事件,它并不涉及银行和金融?
刘姝威(以下简称刘):我们学校要迁入高教园区。我非常关注这里的治安状况。
记:您认为这个事件中,是否应该以刑事责任处罚打人的保安?
刘:我不好预测判决,也不能评论司法人员和公安人员的工作。我只是担心,如果保安连保安被打都无权制止,他们怎样保护我们?他们还有没有胆量来保护我们?作为没有执法权限的保安,他们的执法尺度很难把握。
记:您认为这起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刘:保安服务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至今我国尚未出台《保安法》,保安服务业发展无法可依。保安面对的是违法分子,不使用暴力,靠说服教育不行吧。使用暴力,一过界自己就成了违法犯罪分子了。这个尺度,至今没有法律的规定。
记:如何解决保安问题呢?
刘:彻底解决就得依靠明确的法律。出台一部法律,将保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予以明确。规范保安队伍,提高保安素质。保安无“法”,他们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如何保护其他人?我们必须依法发展保安服务业,我们才能享有越来越好的保安服务。晨报记者 李婧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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