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农民工法援基金
朱凤达 朱昕磊
本报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省财政决定安排法律援助专项资金500万元已于日前通过“以奖代补、以案定奖”的形式拨付到位。在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中,有460万元补助给了38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区)和经费保障能力较低的县(市、区)。具体的分配办法为,省司法厅根据2005年、2006年各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地区人口情况核定各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基数,对2007年1-10月超出基数部分办理的案件,由省财政予以奖励。另外40万元奖给了2007年1-10月法律援助办案量居于全省前列的五个法律援助机构。南京市的江宁区、鼓楼区以及宜兴市、江阴市、昆山市等五个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得到了8万元奖励。 (朱凤达 朱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