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白瀛)广电总局日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自5月1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不得播出的境外动画片、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以及展示境外动画片栏目的时段,由原来的17时至20时延长为17时至21时。
通知要求,各动画频道在每天17时至21时之间必须播出国产动画片或国产动画栏目;中外合拍动画片在这一时段播出,需报广电总局批准;动画频道、少儿频道、青少频道、儿童频道和其他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频道,要严格执行每天国产动画片与引进动画片播出比例不低于7:3的规定。
通知说,各级电视台引进境外动画木偶剧、动画人偶剧需报广电总局批准。各级电视台不得播出未经广电总局批准引进的境外动画木偶剧、动画人偶剧。各级电视台在每天17时至21时之间,不得播出境外动画木偶剧、动画人偶剧。
通知说,所有国产动画片必须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并取得国产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方可在电视台播出。合拍动画片、引进动画片必须经广电总局审查通过,并取得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方可在电视台播出。
对于传承中华文明、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影视动画作品,国家将大力鼓励并支持。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今日(14日)上午在2007年度全国影视动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国家对动画产业将“鼓励原创、奖励精品、建设平台、支持出口”。他同时强调:全国各级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这项措施必须不折不扣地坚持。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在每天17时至20时之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的咨询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这一“通知”在动画产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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