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职工狂挪上亿存款顺德农信社爆储蓄大案,作案6年方被发现,被判10年
本报讯 (记者 杨秀伟)挪用顺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顺德农信社”)上亿元存款炒股、投资、包二奶,30多岁的岑国良作案6年方被发现,会见律师时,他悔不当初。
1000万存款“失踪”引出大案
2006年5月12日,容桂信用社向警方报案,称当日上午9时41分,储户张先生到营业部取款时发现1000万元定期存款转账流出,经查,该笔巨款是前台柜员岑国良采用挂失然后更改密码方式取走,且资金去向不明。顺德分局接报后,当日将岑国良抓获。
据警方调查,从2000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岑国良与人合伙或单独挪用储户资金累计达2.1662亿余元,截至案发补回160笔共1.0597亿余元。后检方以未补回金额为据,指控岑国良挪用资金1.1亿多元,其同案犯岑锡尧参与挪用1054万余元。
从合伙作案到单独作案
据指控,两岑非法挪用资金始于2000年,春节过后,两人一起商量如何赚“快钱”,岑国良提出利用在信用社工作之便,冒用储户的名义将储户的存折或定期存单密码挂失,然后重新设置新密码,再利用新密码以储户的名义办理提前支取业务,将账户内的存款转账到事先冒用储户名义开立的新存折中,然后将资金用于股票投资等生意,待赚钱后将储户的存款填回,有利润就两人分成,岑锡尧同意。之后,两人利用上述手段共同作案。
2001年10月27日,岑锡尧被调离长桥分社,此后,其没有再参与作案,岑国良开始单独作案。
挪用资金用于投资消费
案发后,警方共查明了1.0748亿余元资金去向,其中1.0733亿余元被岑国良用于投资和消费,15万元被岑锡尧用于购车等消费,剩余赃款去向无法查明。
2007年5月,检方对岑国良、岑锡尧提起指控。同年11月,顺德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岑国良10年有期徒刑,判处岑锡尧4年6个月有期徒刑。岑国良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日前,佛山市中级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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