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姚润丰)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海河、太湖、辽河、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水利部副部长矫勇20日表示,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标准,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对保障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河流域地处京畿要地,战略地位重要。太湖流域城市密集,人口和产业集中,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洪涝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重点防洪保护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粮食生产基地。
矫勇说,1998年大水以来,根据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水利部积极践行并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1998年至2006年,全国水利建设共完成投资6207亿元,其中中央水利投资达2855亿元,水利基础设施的能力提高到新的水平。特别是,以保障防洪安全为重点,实施了大江大河治理和骨干工程建设,江河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海河流域防洪规划
中国政府网20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原则同意《海河流域防洪规划》。规划要求,通过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实施,力争到2015年,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永定河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北京市、天津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石家庄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保护沿海城市、港口的海堤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太湖流域防洪规划
中国政府网20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原则同意《太湖流域防洪规划》。规划提出,通过实施规划,力争到2015年,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重点防洪工程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上海市黄浦江干流及城区段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杭州市老城区段堤防按5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市按1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中苏州、无锡和常州市中心城区按2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到2025年,使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辽河流域防洪规划
中国政府网20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辽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原则同意《辽河流域防洪规划》。规划提出,通过实施规划,力争到2015年,辽河干流石佛寺至盘山闸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主要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沈阳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300年一遇,抚顺、本溪、辽阳、盘锦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
中国政府网20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原则同意《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规划提出,通过实施规划,力争到2015年,哈尔滨、长春市的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他地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主要粮食生产基地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