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2月20日电(记者张涛)河北省邢台市质量技监局纤维检验所日前对羊绒(毛)等冬季服装进行了专项抽查,结果仅55%合格。本次抽查发现有三分之二的羊绒(毛)制品纤维成分含量与标识不符。一件标称“羊绒18.8%、羊毛65%、莱塞尔纤维16.2%”的休闲毛衫,经检验羊绒和羊毛均为0%,实际成分含量“腈纶56.9%、粘胶26.3%、锦纶16.8%”,实际就是化纤产品。
据介绍,邢台市抽查了十余家服装专营卖场以及综合商场服装专柜的棉服、羽绒服、羊绒及羊毛制品等,共抽样20组,突出问题是商品标志标注混乱、纤维成分含量“缺斤短两”,羊绒(毛)衫问题最突出。
抽查中还发现,有的婴儿产品没有安全标志,只简单地标注有“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字样。据检验人员介绍,按照《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婴幼儿用品应符合A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其安全标准不仅规定了甲醛含量标准,同时也对禁用染料、色牢度和异味等做了规定,显然仅标注甲醛含量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