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2月21日电 (记者伍彧彧)山西省对通村水泥路修建采取“以奖代补”“多干重奖”办法,截止2月20日,山西省通村公路达到15.2万公里,全省100%的乡镇通了油路,99.9%的建制村通了公路,91%的建制村通了班车。
农民行路难、乘车难、运货难基本得到解决。
山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奖励办法规定,当年完成里程经省公路局验收合格后,按照每公里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一年完成300公里以上的县(区、市),额外追加100万奖励金,最高奖励金额可达800万元。2004年开始,山西省政府按照交通厅的标准同步进行奖励,共计投入奖励资金逾12亿元,省财政奖励金资金达到6.72亿元。
据山西省交通厅副厅长张润介绍,“十一五”期间,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山西省交通厅还从国家开发行统贷资金50亿元,与国家交通部补助资金50亿元,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实行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山西省交通厅坚持把好质量、廉政、农民负担三道关口,从工程设计到建设投入使用,设计、用料、施工、监理,进行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监督与管理;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提一分管理费,不养一个人,不报一张条子,全额用于公路建设。
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公路建设,采取四条“特殊政策”。一是对沿黄扶贫旅游公路,全线按40万元/公里补助,比其它高出一倍,永和、石楼两个贫穷县提高到60万元/公里;二是对“两区”59个贫困县每个县专项补助1000万元,解决“十五”期间因农村公路建设形成的乡村债务;三是对提前实施的村村通公路项目,提前兑补助资金;四是对“两区”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审批、优先安排资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