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持枪杀人,仙桃“黑老大”刘烈勇酿造的“黑吃黑”命案震惊公安部。经过2年多时间的侦查,仙桃涉黑第一案主犯刘烈勇及其手下终于落入法网。
昨日,省公安厅首次向媒体披露这个黑社会犯罪集团的累累罪行。
“黑吃黑”命案震惊公安部 仙桃市天怡大酒店位于仙桃市区,平时有很多食客和行人来往。2005年12月29日下午,一场惨案悄然降临。
17时30分,胡东风(仙桃刘烈勇的对手)带着6岁的儿子和几个人从天怡大酒店出来到对面的天怡食府吃饭。
刚出酒店,胡的儿子要上厕所,一个朋友带他儿子去厕所。
不到2分钟,一辆面包车上突然下来6个人,他们面戴黑色面罩,穿一身黑衣服,手持猎枪。几声枪响后,胡东风倒在血泊中,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随同胡东风的杜某见有人开枪,遂掏出手枪还击,但被一蒙面人击伤。
据称,当场有数名群众被误伤。事发现场,猎枪子弹四处飞溅,打在300米远的玻璃上啪啪作响。令当地人惊奇的是,胡东风死后第二天举办的葬礼搞得“轰轰烈烈”。
仙桃警方立即成立“12·29”侦破专班,确认这是一起典型的“黑吃黑”命案。此后,省公安厅副厅长尚武等有关专家赶赴仙桃指导办案。专案组很快发现,当日行凶者之一,是外号叫“小拉登”的陈小辉。
经侦查发现,案发后,陈小辉潜逃到广州东莞一带,在一洗脚城内当记时工。2006年5月22日,陈小辉落网。陈小辉交代,其受“刘烈勇指示下的手”。
原来,2005年10月,刘烈勇家大门遭人枪击,疑是胡东风所为,便吩咐陈小辉等人“将胡东风干掉”。除此之外,陈小辉还交代了以刘烈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利用凶杀、敲诈等手段,垄断仙桃屠宰、水泥以及烟花爆竹行业的犯罪行为。
2006年6月14日,公安部将刘烈勇列为B级通缉逃犯,悬赏万元缉凶。同年10月24日,省公安厅指定十堰警方负责该案件的主侦,这是我省首次异地管辖的涉黑案件。
黑老大整容难逃法网 通过对刘烈勇周围社会关系的监控,警方发现,“12·29”案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刘烈勇就逃跑了。其一直不敢直接和家人联系,而是通过一个中间人韦小龙与妻子联系。警方立即对韦小龙实施监控。
2006年8月,韦小龙到武汉,民警立即随同前往。经过2个多月的跟踪,初步确定,刘烈勇租住在江汉区杨汊湖小区一栋楼的4楼。
慎重起见,警方没有立即动手,而是一直守候。10月2日晚7时2分,守候民警发现刘烈勇所在的房屋内灯亮了,过一会灯又灭了,并有关门声,民警判断,刘烈勇应该是出门购物。
民警尾随其来到一家超市内,发现这个刘烈勇有点怪,像又不像。民警大喊一声“刘烈勇”,这个男子答应了一下,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扑倒。
原来,刘烈勇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整了容。原本又黑又布满酒糟的脸,变得又光又滑,连民警也难以一眼认出。
做掉“黑老大”打出名气 从一个在父亲所开公汽上偷钱包的小混混,再到杀死黑老大一举成名,最后利用赌场收买网罗一批打手,利用凶杀、敲诈勒索等手段,垄断仙桃地区的水泥、屠宰、烟花爆竹业,刘烈勇就是这样,和他的手下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
刘烈勇初中毕业后,在父亲所在的仙桃汽车公司工作。不想做事,又想有钱,刘琢磨出歪点子,在父亲所开的公共汽车上扒窃,成了一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1989年,刘烈勇因盗窃被判刑6年。1995年刑满出狱。这次服刑并没有让他接受教训,反倒是变本加厉。出狱后,刘与在狱中认识的张某厮混。张某请刘帮忙教训仙桃某一片区的“地头蛇”罗某。
1996年某月中旬,刘烈勇和张某等四人,携抢打死罗。一年后,刘烈勇被捕,却因证据不足,加上主犯没有落网,其只被判4年。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