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2008年,重庆市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确保房价平稳,不再出现阶段性房价大涨。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重庆市将继续加大商品住房供应,确保供需基本平衡。
2008年,重庆市还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力度,让保障性住房建设约占住房建设总面积的20%。
重庆市将加大对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监管和规范,对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时间、预售房市、预售现场、明码标价等进行规范,要求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必须在售楼部公示套内和建面价格,对大幅涨价的开发商将联合进行调查,打击恶意哄抬房价、炒作房屋价格的行为。同时,重庆市将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台有关出租房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此外,重庆市将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准入门槛,土地供应基本做到“净地”出让,总经营性土地大于300亩的必须经市政府审批,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面积圈占土地,囤积而不开发。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