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1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我国建国以来首次发布的海洋领域总体规划——《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日前获得国务院批复。
《纲要》涵盖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经济、权益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
重点提出了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环境和生态保护、海洋经济统筹协调、海洋公益服务、海洋执法与权益维护、国际海洋事务和海洋科技与教育等方面的任务。
《纲要》指出,预计到2020年海洋事业发展将初步实现数字海洋、生态海洋、安全海洋、和谐海洋。具体目标为:全民海洋意识普遍增强,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监管立体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反应快速化的综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其中,主要海洋产业和海洋科技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科技对海洋管理、海洋经济、防灾减灾和国家安全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50%,海水利用对沿海缺水地区的贡献率达到16%~24%。
根据《纲要》规定,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深化海洋综合管理;坚持权益优先原则,提高安全应对能力;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坚持指导服务原则,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国务院要求,要加强海洋环境整治与陆源污染控制,加快实施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总量控制制度,遏制近岸海域污染恶化和生态破坏趋势。建立全国海洋经济运行评估监测系统,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国务院强调,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将规划内容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逐级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
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纲要》作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对促进海洋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记者黄明明) (来源:科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