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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醉酒民警深夜大闹医院续:现已被辞退
本报渭南讯 (记者 刘兢)昨日,渭南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市局民警骞某酒后驾车大闹医院事件,并对骞某做出了予以辞退的决定。
2月15日晚,渭南市公安局民警骞某酒后驾车,闯入渭南市中心医院滋事,扰乱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据介绍,骞某,44岁,临渭区人,三级警督警衔。15日晚6时,骞某与朋友李某、闫某等7人在渭南市高新区聚会吃饭。其间,在场人员共饮酒4瓶,骞某饮酒半斤左右。晚10时许,在7人准备离开酒店的过程中,朋友之妻闫某在下楼时不慎滑倒,造成头部外伤。骞某驾驶“陕OA8152”牌照的广州本田轿车将受伤的闫某送到渭南市中心医院门诊部就诊。到医院后,骞某以无人值班为由,将门诊楼楼道旁的垃圾桶踢倒,同时还用脚踹了多个医务室的房门,并与一名随后赶来的医生发生争吵,骞某声称是公安局的,随后二人便离开医院。
16日下午6时,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对骞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渭南市公安局政委张来宝说,骞某身为人民警察,特权思想严重,无视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公安厅“四个严禁”,酒后驾车,酗酒滋事,扰乱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其行为已严重违背了人民警察的行为规范。20日晚,经市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对骞某做出了予以辞退的决定,并已按照有关程序上报给当地有关部门。
渭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处长杨跃进介绍,骞某所驾驶黑色本田轿车,车辆属私人所有,悬挂的“陕OA8152”的车牌系套牌。渭南市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同时,加强警用车辆管理,对“陕O”和“陕警”牌照车辆进行一次彻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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