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香港艺人陈冠希与多名女艺人的“艳照门”事件,吉林、北京等地警方先后就此事从不同角度发表看法,公众查阅和传播“艳照门”图片很有可能触犯法律。今天上午,省(注:湖南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省公安厅网监与行技总队民警提醒网民,对目前网上流传的陈冠希“艳照”,只要认定其是淫秽色情照片,制作、复制、查阅、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如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聊天室管理员要实名制 去年,全省各地共破获网络淫秽色情等刑事案件10余起,刑事拘留30余人,查处网上治安案件600余起,治安处罚800 余人。另外,还关闭、清理境内淫秽色情网站、网页1200余个,删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4万余条。“3月底前,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行动起来,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博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对网上含有淫秽色情、低俗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栏目、标题、视频做一次彻底的清理。”省公安厅副厅长唐中元介绍,今年我省将推广论坛版主、吧主、聊天室管理员实名制,制止色情、暴力网站的传播。
传“淫秽信息”最高判无期
省公安厅网监与行技总队民警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传播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
针对最近网上“艳照门”事件,民警表示,如果此次艺人不雅照最后被鉴定为淫秽色情照片,则市民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予人将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同时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400张淫秽图片,也将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而被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浏览“艳照”可能触犯法律 对于目前议论纷纷的“网民看"艳照"是否违法”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根据1997年12月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否则也将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明知是淫秽色情图片仍查阅的,个人可能将获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将获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碰到以下5种情况请举报 省公安厅网监与行技总队民警表示,市民只要发现以下5种情况,可拨打省公安厅网监与行技总队举报电话(0731—4590224)或直接登录湖南网络警察网(网址:www.hngawj.net)进行举报:1、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大量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非法牟利;2、为视听节目、博客、网站动漫、点对点网络和手机网站,以及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为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提供网上传播场所和渠道;3、为网络支持平台、手机代收费和网络广告提供非法牟取渠道;4、网站刊载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防治广告和网上低俗不良信息;5、视听节目网站传播未经审批的影视剧,拒不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责任和提供虚拟备案信息等问题。 (来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