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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储户恶意取款17.5万被判无期 > 恶意取款被判无期最新消息

许霆称帮银行保管钱 许父:若判10年决不还钱

案件原定于9点半开庭,但从7点半开始就有全国数十家各大媒体的记者在法院办证门口排队。 专题摄影 萧嘉宁
    案件原定于9点半开庭,但从7点半开始就有全国数十家各大媒体的记者在法院办证门口排队。 专题摄影 萧嘉宁

庭审刚结束,大批记者便将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团团围住。专题摄影 萧嘉宁
庭审刚结束,大批记者便将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团团围住。专题摄影 萧嘉宁

9点35分!长相清秀的许霆在法警的带领下,终于出现记者面前,在与坐在前排的父亲对视了一会后,转头面对审判长坐在被告席上,身上穿着天河看守所的囚服。 摄影  通讯员 罗伟雄
    9点35分!长相清秀的许霆在法警的带领下,终于出现记者面前,在与坐在前排的父亲对视了一会后,转头面对审判长坐在被告席上,身上穿着天河看守所的囚服。 摄影 通讯员 罗伟雄

  许霆案昨重审 媒体挤爆法庭 许霆:帮银行保管 许父:若判10年决不还钱

  许霆抛出“保管说”

  立被检察官逼至死角

  □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李朝涛 张立璞 通讯员 穗法宣 专题摄影 萧嘉宁 通讯员 罗伟雄

  “我取这么多钱是因为机器出错帮银行保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希望有一个仁慈的审判”!昨日上午,全国广受关注的许霆案在广州中院重审。许霆在开始语出惊人地表示他是在帮银行保管钱,而不是盗窃后,又要求法院对其轻判。

许父亲则表态如果法院判刑10年以上,他肯定不会还钱给银行。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仍然以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金融机构罪提起公诉。而被告许霆的两名辩护律师也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他们认为,许霆从存在故障的ATM中恶意取款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仅可算为不当得利。

  现场 国内数十媒体排队进场旁听

  案件原定于9点半开庭,但从7点半开始就有全国数十家各大媒体的记者在法院办证门口排队,人龙一直堵住办证大厅的入口。

  手机首次全部被没收

  史无前例的是,所有进去的旁听人员手机全部被没收,统一由法院保管,直到闭庭之后才发还。法院对此的解释是担心通讯工具影响法庭正常审理,但有知情人士透露,法院是担心记者们利用手机把庭审的情况录下向外传播,“毕竟法院在此案中所承受的压力太大”!

  许霆之父差点没位子坐

  8点30分,广州中院仅80个座位的二法庭坐无虚席,甚至因在门口被记者围堵采访耽误了时间的许霆父亲许彩亮都没有位置,接着便见到好几排的旁听人员被法院人士陆续请出庭外,给记者和许父腾出位置。时报记者随后了解到,这些人可能是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人,因对本案高度关注,很早就过来占了位置,但法院见到太多的媒体记者进不来,只好让他们到28楼通过视频来观看现场。

  在正式开庭时,记者注意到此案再次创下一个记录:由刑庭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公诉人由三名检察官组成。对于一个情节比较简单,且只有一个被告人的盗窃案,排出如此的阵容,这在广州审判史上还没有。

  两大疑点 只是想帮银行保管钱?

  “我不是偷钱,我只是想帮银行保管钱”!一出庭回答检察官的询问,许霆就语出惊人,并在其后多次强调这一说法。之前,包括公检法三家及其律师和家属都认同的一点是,许霆当时确实是基于贪念将钱取走逃回老家。因此,许霆的这一新的态度立即引起法庭的高度重视。

  按照他的说法,当时他发现ATM机坏了,便想替银行把机子里面的钱取光,替银行保管,先取了4万,后来又回宿舍拿了胶袋连续取,开始都是每次取1000元,最后几笔都是每次取2000元,直到与他一起的郭安山(取了19000余元,被天河法院以盗窃罪判刑1年)突然说“有人”来了先跑离银行,许霆这才跟着离开。

  但许霆的这一新说法遭到检察官和法官的强烈质疑,“你说你是替银行保管,那第二天上班为何没有向单位汇报,为何没有告知银行或者报案?

  一系列疑问抛向许霆,他犹豫了好一会,解释称当时本想还,后来一起取钱的郭安山说“不是偷的,不是抢的,怕个啥,不用主动还,等银行找上门再说”。于是,他便没有还。

  “但是你第三天为何又突然离开广州,且未领工资,未办离职手续?”公诉人追问。

  许霆没有正面问答这个问题,而是称“其实我取钱的第二天晚上就想走了,我一个人在广州挺害怕的”。

  是自首还是被抓? 昨日庭审的另一个亮点是许霆是否有自首情节?这在之前的审理的判决中从未提过。

  许霆在接受律师问话时表示,他于2007年5月22日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落网,当时是主动向警方自首的。“我看到有警察在场,便走过去说了我的名字,那个警察愣了一下让我走,走了几步后又突然叫住:‘你说什么,你叫许霆?’我说是之后,那边警察便将我带走了。”

  而公诉人则称许霆不是自动投案,不是自首,并出示了许当时在公安侦查阶段和第一次受审时的问话笔录,均说明他当时在火车站被警察盘查身份证时,被警方抓获,而不是自动投案。“你为何说法前后矛盾,为何在公诉阶段这样说,现在又这样说”,公诉人质问。

  “我也不知道,当时只是在想早点被抓,早点坐牢,早点出来结婚”!许霆回答。

  “还缺一个被告:柜员机”

  许霆的辩护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广州中院将择日宣判

  在昨日的庭审中,用真名银行卡恶意取款是否秘密地窃取,柜员机算不算金融机构成为两大焦点问题,控辩双方对此展开激烈的辩论。法院宣布将另期宣判,记者了解到,在宣判时广州中院将专门举行一个通报会,但具体日期目前没有确定。

  “在社会舆论、法学界对此争论不休,而有立法权的全国人大、司法解释权的最高人民法院都没有表态的情况下,此案的最终判决将对此类新型案件起到指导作用”!一位前来旁听的徐律师对记者说。

  在接近中午一点钟的时候,庭审接近尾声。与之前媒体所报道的一样,律师和许霆本人所持的观点与检察院的意见相差甚远,坚持许是无罪的,只能承担民事责任。

  而许的一名辩护律师杨某更是以一种沉重的语气说:“今天出庭的我觉得还差一个被告,那就是柜员机,我国历史上有审西瓜的,有审牛的,为何不将柜员机‘请’出来,好好看看,分析分析,看看这里面倒底发生了什么?

  “我想问,柜员机你知罪吗?你是不是魔鬼”!这一激烈话语被法官打断后,杨律师认为,此案中许霆的危害性到底多大,相信社会公众都能看出来,而我们在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多,是否都应该认定其有罪呢?

  公诉人则针对性地总结说,许的遭遇,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会遇到,每一个人都会碰到这样那样的诱惑,这时,就需要我们有一颗从善的心。“不义之财不可取”!此案其实也是在告诫我们,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即使是无人看管的也不行!这就是本案的意义。

  焦点1 实名取款是否算盗窃?

  辩护律师:没有秘密窃取,不是盗窃!

  许的两名律师认为,盗窃罪的特征是秘密窃取,非法占有,而许是以记录有自己真实姓名的银行卡取钱,银行事后肯定能知道是谁取钱,怎能说是秘密。如果这也算秘密的话,那所有在ATM机上取钱的储户都是秘密取钱,那是否他们都是盗窃疑犯呢?

  律师认为,许的行为只是一个无效的民事行为,至多算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而银行只能采取民事手段追讨。

  公诉人:公开身份非法占有也可属秘密窃取

  公诉人则认为,并非用自己的银行卡恶意取款就不是秘密窃取,虽然银行事后可以知道,但需要一个复杂的查找过程,需要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许霆就是在秘密窃取。

  这好比一个人趁着邻居忘了锁门,看到房间里有手提电脑和现金,当着保安的面进去拿走,对保安说是主人让他拿的。这个人是公开以自己的身份非法占有他人钱财,难道不算秘密窃取,不算盗窃吗?如果这种情况都不算盗窃的话,那整个社会秩序就乱了。

  对于律师称的不当得利,公诉人认为不当得利只指被动地获取他人财物,拒绝返还。而许霆是主动地,恶意地170多次取走银行的钱,是明显的主动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是犯罪行为。

  焦点2 ATM是不是金融机构?

  辩护律师: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就不算!

  许霆从来就没有进入过银行偷钱,手也从来没有伸进去银行拿钱,一切都是在ATM上操作。而ATM机算金融机构吗?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机器只是银行的取钱工具,并非设立在银行里面,它没有配备基本的保安措施。在“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前提下,法院采用推理的方式无限地扩大了法律的解释,是违背了法理精神的。

  公诉人:偷银行的钱就算盗窃金融机构!

  依据1997年的司法解释,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银行的经营资金,不包括银行的办公用品。显而易见,ATM里面的钱当然算银行的经营资金,虽然这些钱不是存放在银行的保险柜里,但以此法律解释,许霆的行为依然属于盗窃金融机构。

  公诉人同时说明,许的行为当然有别于撬门入内盗窃银行里面的钱,有从轻的情节;但另外一方面,他连续170多次恶意取钱,又潜逃一年多后才被抓获,到现在都没有退赃,这又属于从重处理的情节。

  庭审经典语录:

  “你看和我一样的郭安山就判了一年多,人家说距离产生美,美我就不要了,就希望之间的距离能拉近点!”——许霆在最终陈述时希望能获得轻判。

  “不管我的命运如何,判重还是判轻,无罪还是无期也好,我就希望我的不幸遭遇可以让法律界的专家制定出更好的法律,让银行方面可以为老百姓负责,提高安全各方面。”

  ——许霆在最终陈述时表示了这一愿望。

  “首先我觉得今天有一个被告没有到庭,那就是柜员机……柜员机你是不是魔鬼?”

  ——许霆辩护律师在庭审辩护的开场白。

  “这个承诺肯定会兑现,钱嘛当然都会退还回来!”;“要还是十几年的话,我肯定不会还钱,那百分之百不会还了。”

  ——许霆父亲许彩亮针对记者询问其是否会帮儿子履行还款愿望时的回答。

  许霆最后陈述:希望有一个仁慈的审判

  中午一点半,庭审宣告结束,许霆做了一个特殊的最后陈述:

  “首先,我要感谢法官、检察官、媒体的朋友们,占用大家宝贵的时间,很抱歉(准备站起身来鞠躬,被法官制止),我取钱时是坦荡荡的,没有偷鸡摸狗,是在保护银行的财产。我想明白什么叫秘密窃取,希望法官能解释一下。不管结果如何,我会把钱还上,做人一定要大度……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想说的是,我把真实的情况说出,并不代表我认罪态度不好,我希望通过我不幸的遭遇能让法律界的专家们制定出更完善的法律,促进银行的改善,希望法官能给出一个仁慈的审判!”

  许父:若判10年决不还钱

  许彩亮对儿子庭上表现不满意,认为他受到影响说了谎

  “他肯定今天有说了谎,这是我作为一个父亲不赞成他这么说。”“儿子这个事本来就应该按无罪的走,轻判点受个教育就行了。”昨天庭审后,许霆的父亲许彩亮面对全国各地的记者,脸上一直保持微笑……

  昨日13时40分,庭审刚刚结束,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就将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团团围住,之前已经多次面对这种场面的许彩亮丝毫没有因此而紧张,一边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劝导下走出法院大门,一边对着数十只伸向自己的话筒回答所有记者的提问。

  听到儿撒谎想上前责怪

  “他现在想法不一样了,你说谁愿意在里面,谁不想出来,他今天说了一些谎话,这可能都是听了外面一些消息后受了影响。”对于上午庭审时儿子的表现许彩亮有些不满,他认为儿子在庭审中出于心理变化说了一些不诚实的话。

  许彩亮说:“他今天说那话,我就不满意,他说的有些事情在我看来是不对的,那中间有不诚实的语言,我是没办法,要不肯定要上去责怪他。他肯定今天有说了谎,这是我作为一个父亲不赞成他这么说。”

  但当记者询问具体儿子在哪些问题上说了谎,许彩亮却不愿意挑明,只是一再表示大家都在庭审中听了,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直微笑乐观判断会轻判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许彩亮始终微笑面对每个提问者,甚至当记者表示如果判决的结果不甚理想的话他是否还能保持这样的心态时,许彩亮笑着说:“我什么时候都是这个样子,无论什么样的结果我也可以坦然面对。”

  当记者问到对于这次重新开庭的前景,许彩亮表现得非常乐观,许彩亮说:“儿子这个事本来就应该按无罪的走,轻判点受个教育就行了,儿子从头到尾就那么一点错!在他也知道判无罪的希望肯定渺小,所以现在对他来说,希望是有的,这次发回重审就有转机了,肯定是轻的,不会是重的,他相信法律,肯定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出来。现在他只希望法院能给儿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无论是怎么样的判决结果他都可以接受。”

  但当记者询问什么结果才是他觉得给儿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许彩亮半开玩笑地表示:“我希望是三个月,这样儿子现在就已经坐够了。”随后笑着离开了人群。

  ■网友观点回顾

  “银行难道就没有责任?”

  许霆事件经媒体报道以后,引来整个社会关注,事件之初尽管有专家表示,这一判决量刑过重,但几乎同样多的专家也表示,法院如此判决是合乎法律并无不当。但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当舆论与关注的力度再次加深以后,不论是普通网友、还是法律专家,意见则近乎一边倒。

  “跟捡差不多能不要吗”

  民众普遍认为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难以接受。一名来自北京的网友表示,“一个并没有前科的普通老百姓,因为一时的贪欲拿了不该拿的钱,至于判那么重吗?自动取款机出了问题,银行难道就没有责任?”还有网友表示,“这种量刑对许霆太不公平了,在金钱面前很多人都会被诱惑。许霆他是一个凡人当时柜员机上钱就跟捡差不多,他能不要吗?我认为该判重刑的是银行处理ATM升级功能的技术员。是他在诱惑别人犯罪!”

  有人甚至斥责相关法律和金融制度,不平等地对待金融机构与普通客户。

  昨日庭审之后,在法庭外一名市民刘女士情绪激动得认为许霆应该是无罪的,“这怎么能说是犯罪呢?因为银行的问题,造成市民多取了钱,这样就把责任全部推到市民一个人身上是很不公平的。”

  “做错了就该受到制裁”

  与此同时,在众多网友群情激愤地为许霆抱不平的时候,很多市民也提出针对许霆的无罪辩解是不对的。一名广州市的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许霆的作为固然受到了取款机故障所产生的诱惑,但他作为一名有行为能力的成人理应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应该有是否辨别观念,既然做错了那就应该受到相应法律的制裁。

  许彩亮还钱口径一日三变

  对于还钱一事,许父回答前后矛盾。

  记者了解到,此前许父在接受记者采访当中,曾多次表示他想还钱,与此取得银行和法院的谅解。但在昨日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证实,在案件发生后,许的父母确实曾两次对广州警方表示要还钱,但前提条件是先把儿子放了,办案的警官说这个他不能保证,只能是法院从轻处理的一个情节,许的父母随后便不再与警方联系,还钱一事也再没有下文。

  庭审中,法官也多次询问许是否愿意退赃。有法律界人士推测法院其实是在给双方一个台阶下,如果许的家人退赃,法院将会减轻处理。在法庭上,许霆再次表示,希望父母能够帮助他履行承诺,将这笔钱尽快退还回来。所以庭审一结束,众多记者围堵许父时,第一个问题就是询问其还钱的态度,但许父的回答耐人寻味。

  不还

  许彩亮:我不会还钱,除非法院判我儿子无罪!

  (庭审结束后在法庭里面,许父非常肯定地对记者说。然而在法院外面,面对众多记者的镜头时,许父态度又有一些变化。)

  当然还

  许彩亮:这个承诺肯定会兑现,钱嘛当然都会退还回来!家里早在去年6月就打算还这笔钱了,这不是一直没能还上,为了还这笔钱,家里已经将房子卖掉。但现在的情况来看,怎么也要等到判决的结果出来,才能谈还钱的问题,如果结果不公平的话,我能还他钱吗?

  看情况

  记者:那如果判决结果仍然是十年以上的话,这样能否满意呢?

  许彩亮(回答很坚决):要还是十几年的话,我肯定不会还钱,那百分之百不会还了。

  网友痛斥不平等:

  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有义务归还;

  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许霆案大事记

  2006年4月21日在广州高级人民法院担任保安的山西青年许霆利用位于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州市商业银行ATM自动取款机故障,先后171次恶意提款,总共取出17.5万元。

  2006年4月24日许霆在没有和供职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带着17.5万元独自踏上了漫长的潜逃之路。

  2007年5月22日在经历了一年的潜逃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已经将17.5万元挥霍待尽的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2007年11月6日许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院出庭受审。

  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院一审作出判决,裁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17.5万元发还广州市商业银行。

  2008年1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广州中院重新审理该案。

  2008年2月22日许霆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院再次开庭审理。大洋网-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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