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彭科峰 记者张武)2月19日晚,田某在大兴黄村西里一饭店用餐后,借故拒绝买单,并挥拳殴伤协调此事的民警。
该饭店负责人苏先生说,45岁的田某是当地居民。当天下午5点左右,他和3个朋友来到饭店用餐。
知情人透露,接到报警后,大兴区兴丰派出所一名民警带着两名协警,和苏先生一起来到田某住处,苏先生要求田某付清饭款。但满身酒气的田某拒绝民警协调,并说他不负责买单。
该民警对其耐心劝说。田某突然冲上前,朝民警脸部猛砸几拳,嚷着,“要你干什么”。两名协警上前制止,将田某带往派出所。
2月20日,大兴医院认定该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随后,警方以田某妨碍警方执行公务及袭警的罪名正式将其刑事拘留,并送往大兴看守所。据了解,此案已经转由大兴刑侦支队处理,警方初步决定拘留田某30天,具体处罚需等待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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